东华原前瞻 | 吉林:《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将部署这些重点任务
吉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
重点任务
(一)加强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1.进一步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支持4所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提升市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强各级各类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在办院模式、服务功能、科室设置中强化凸显中医药服务,补齐资源配置不平衡短板,优化就医环境,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中医区域医联体、中医专科医联体(专科联盟)、中医慢病管理医联体、中医医养结合医联体等多层次多类型中医医联体建设,不断完善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
2.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在治未病、医疗、康复、公共卫生、健康宣教等领域的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县办中医医院服务能力与水平。有条件的县级中医医院在县域内牵头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发挥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中医药远程会诊平台作用,在县域内形成相互配合、优势互补、错位发展、适度竞争的健康服务格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完善基层中医药人员配置。加强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人员知识技能培训,探索增设治未病岗位,逐步提高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3.健全其他医疗机构中医药科室建设。强化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有条件的机构设立中医病区或中医综合治疗区。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
4.鼓励优质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可自愿加入现有城市医疗联合体。支持公立医院和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组建专科联盟,参加远程医疗协作网,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门诊部和诊所建设,鼓励连锁经营。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开展签约服务。实施名医堂工程,实现品牌化、集团化发展。
(二)完善中医药服务供给
1.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推动省市县三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在妇幼保健机构推广中医治未病理念和方法,搭建治未病服务平台和服务供给体系。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以慢性病患者、老年人群和妇女儿童为重点,推广一批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继续实施癌症中西医结合防治行动,加快构建癌症中医药防治网络。
2.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开展 “十四五”省级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建设,以满足重大疑难疾病防治临床需求为导向,做优做强骨伤、妇科、儿科、皮肤科、肛肠、针灸、推拿及脾胃病、心脑血管病、肾病、肿瘤、周围血管病等中医优势专科专病,巩固扩大优势,带动特色发展。探索建设中医经典病房,鼓励中医医院建设中医医疗技术中心,挖掘整理并推广应用安全有效的中医医疗技术,推动优质服务。加强中药药事管理,落实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使用中药。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
3.提升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实施中医药康复能力提升工程。以现有资源为依托,打造省、市级综合康复中心,二级中医医院全部设置康复科,探索有利于发挥中医药优势的康复服务模式。依托省、市级康复中心以及省级中医康复质控中心,建设中医康复专科医联体 (联盟),促进全省中医康复专科规范化建设和整体服务能力提升。大力发展康复教育、康复评定、康复治疗和康复随访服务,提供全面系统的中医康复服务。推动中医康复技能普及,在康复医院设置传统康复治疗室,在综合医院康复科和康复医院积极运用中医药技术和方法,加强中医科、传统康复治疗室与其他科室协作。针对慢性病患者、伤残患者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制定并推广中医康复方案,推动研发中医康复器具。
4.加快中西医结合发展。落实国家推动中西医协作的各项政策,在大型中医医疗机构,推动建立中西医协同的多学科诊疗体系,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逐步纳入医院管理制度,形成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在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专科医院等医院,围绕中医优势病种创新服务模式,“宜中则中、宜西则西”。开展重大疑难杂症、传染病和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制定适合基层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病多发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并推广应用。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设备配置。推动吉林省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实施,发挥旗舰医院示范、引领及辐射作用。
5.促进少数民族医药发展。支持少数民族医药发展,加强民族医专科和少数民族医疗机构建设。挖掘朝医、满医、蒙医特色亮点,培育临床优势,推广适宜技术,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的传承保护、理论研究、文献的抢救整理和应用研究力度,推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
6.建立健全体现中医医院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持续推动中医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探索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推动公立中医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建立完善中医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加强省级中医病案质量控制中心和中药药事管理质控中心建设。推进公立中医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薪酬分配政策,激活发展动能。
7.发展智慧医疗。探索中医药服务与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5G、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鼓励中医院发展互联网中医院,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推进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共享、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集线上线下于一体、统一监管、符合法规的中医药服务新模式。
(三)全面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
1.建立省级中西医结合应急工作机制。健全重大疫情快速反应机制和中西医结合应急救治工作机制,配套完善中西医结合的应急管理体系。将中医医院纳入省级应急管理与救治体系,统筹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互通和资源共享工作机制。中医药人员全面参与公共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专家队伍建设,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
2.加强中医药应急与救治能力建设。依托高水平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建设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组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和紧急医学救援队,发挥中医药在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紧急医学救援中的独特作用。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加强急诊、重症、呼吸、检验等相关科室建设,开展疫病防治、院感防控及急诊急救知识培训,提高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水平。加强院感防控管理,提升中医医院应对呼吸道传染病等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与救治能力。
3.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支撑保障能力。加强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资金保障和中药材、中成药等物资保障力度。建立省级重大疫情防治中药方剂储备库。打造中医药疫病防治骨干人才队伍,建立完善中医药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加强中医重症救治能力人才培养,做好应对重大疫情防控人才队伍储备。院校教育中增加中医药防治传染病相关内容。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提高中医药教育整体水平。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类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和教材、临床教学各项改革措施。加快推进中医学类专业、中西医结合类专业“3+2”床旁教学改革,不断提升中医临床人才培养质量。加强顶层设计、整合优质医疗教育资源,持续改善临床教学环境和条件质量。支持全省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积极推进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继续加强国家中医住培基地建设,规范培训过程管理。加强住培师资队伍建设,努力实现培训效果优质化。加强中医住培各项考核,优化考核过程,达到以考促建的目的。
2.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师承教育。通过院校培养、学科专科建设、重大科研平台建设和重大项目实施,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造就一批高层次复合型中医药人才、高水平中医临床人才和多学科交叉人才,积极培育国家中医药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优化院校教育与师承教育相结合的人才培养路径,建立完善拔尖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落实国家相关师承教育政策,鼓励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中医医师按照相关要求带徒授业。将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纳入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鼓励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高层次人才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设置传承工作室。加强师承人员监督管理,开展中医药师承培养工作质量评估,切实提高培养质量。推进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提高全省工作室建设覆盖率。完善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办法,开展中医(专长)医师培训和定期考核。加强省、市、县间中医药学术及经验交流活动,促进优质中医药技术省内流动。
3.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中医临床优秀人才、中医药特色骨干人才、中医药创新骨干人才培养。继续推进 “西学中”骨干人才培训,培养优秀中西医结合人才。推进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攻读中医专业硕士期间参加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加强中西医结合学科建设,培育中西医结合多学科团队,培养多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加强高素质中医药康复人才培养和中医康复技术人才培训。大力培养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医药养老和健康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人才。
4.健全基层人才保障机制。做大 “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持续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中医专业医学生项目。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继续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加强全省中医全科医师队伍建设。鼓励实施中医药人员 “县管乡用”。
5.加强中医药人才评价和激励。建立规范、透明、符合中医药规律的人才评价标准,破除 “四唯”,强化中医思维与临床能力,把中医医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主要评价标准,把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推荐吉林省名中医参与国医大师等国家评选表彰。按照我省有关规定,评选表彰吉林省名中医30名,加快落实和完善激励政策。
(五)推动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1.加强中医药传承保护。加强中医药古典医籍精华保护与研究利用,实施吉林省中医药古籍保护项目,开展吉林省中医药古籍特藏文献数字图书馆建设,编撰 《中华医藏(朝医卷)》。加强全省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传统技艺等中医药传统知识活态传承。开展中医药民间特色诊疗技术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及推广应用,为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奠定基础。
2.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与联合攻关。建立中医药创新体系和创新机制,加大对中医药科技创新政策及经费支持力度。整合科研力量,加强产学研结合,围绕中医药现代化关键环节和中医药重点项目开展技术攻关。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疑难、罕见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等理论与临床研究。加强中医药临床疗效评价研究。基于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院内制剂等开展中药新药研发。鼓励科研成果产出。
3.完善中医药科技平台建设。强化中医药科技平台管理,持续推进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积极培育国家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和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加强实验室、研究室建设。加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科研机构建设,提升全省中医药科学研究整体水平,储备优秀科研力量。支持中医医院与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加强协作、共享资源,围绕重点病种开展高水平临床研究。改善中医药科研机构研究开发实验条件,提高仪器设备装备水平和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水平。
4.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开展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研究,探索建设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成果转化机制,不断提高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效率。鼓励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探索建设中医药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促进优秀研究成果转化应用,提升临床服务能力和疗效评价能力。
(六)健全中药质量保障体系
1.加强中药材资源保护与利用。加强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保护,支持珍稀濒危中药材替代品研究和开发利用。加强中药材良种繁育,研究优质中药材种植养殖关键技术,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技术规范。开展中药材种植 (养殖)技术培训,发挥道地药材基地示范带动作用,引导资源要素向道地产区汇集,推进规范化种植。开展中药资源监测,有序推进信息开放、资源共享。支持建设以中药材为主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以中药材为主导产业的农业产业强镇,推动乡村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促进中医药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融合。
2.加强中药全产业链质量保障。执行国家中药材种养殖规范标准和重金属限定标准以及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鼓励中药材产业化、商品化和适度规模化发展,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继续推进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深化炮制机理研究,推动提高中药饮片质量和临床疗效。探索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等产业链质量追溯系统,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基本实现中药重点品种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3.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国家第三方中药质量检测(北方)中心建设。探索建立中药外源性污染物监测与安全性评价体系,加强中药饮片源头监管,严厉打击中药饮片掺假、染色增重、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中成药使用假劣原料投料、偷工减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中药饮片行业自律和企业诚信。加强中药说明书和标签管理,提升说明书临床使用指导效果。
4.加快中药工业转型升级。推进中药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中药工业融合,推进中药生产向智能化转变,推动智能车间建设和智能装备改造,提高中药工业生产技术和规模效益。
(七)拓展中医药健康产业新业态
1.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执行国家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类规范和标准,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行为,促进中医健康状态辨识与评估、咨询指导、健康干预、健康管理等服务规范开展。推广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及太极拳、八段锦中医传统运动。促进服务场所和管理规范化,加强服务监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高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保障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健康发展。
2.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向农村、社区、家庭下沉,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逐步在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共建、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为老年人提供养生、保健、诊疗、护理、康复、心理关怀、安宁疗护等连续、综合、一体化的中医药服务。鼓励中医医师加入老年医学科工作团队和家庭医生签约团队,鼓励中医医师在养老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推动养老机构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应用,提高医养结合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3.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发挥全省中医药资源优势,尤其是长白山绿色生态资源优势,打造一批吉林省中医药名企、名药、名产区,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持续发展。推出一批集中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开设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开发与城乡居民需求相一致的保健旅游、养老旅游等热点旅游方式,扩大旅游消费。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在乡村开辟中医药旅游、养老、康养等多样化健康服务,促进医养结合,打造一批以中医药健康和养生宜居为主题的特色乡村。
4.创新发展中医药健康产品。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功能性化妆品为重点,研发中医药健康养生产品。鼓励围绕中医养生保健、诊疗与康复能力提升,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研制便于操作、适于家庭的健康检测、监测产品及自我保健、功能康复等器械相关辅助用具,推动中医药健康产品市场化。
(八)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播与开放合作
1.积极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促进中小学进一步丰富中医药文化教育。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培养中医药文化科普专家,制作以新媒体为载体的中医药文化精品和创意产品。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文化建设,开展健康讲座等科普活动,大力倡导 “大医精诚”理念,形成良好的行业风尚。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宣传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营造珍视、热爱、发展中医药的社会氛围。开展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监测,不断提升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
2.积极推动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发挥地缘优势,开展对外交流与服务贸易,打造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鼓励边境地区中医医疗机构扩大服务范围,拓展服务项目,整合推介中医药产品,促进境外消费者了解认知中医药,为境外来华人员提供中医药保健、养生和治疗等服务。开展多层次中医药国际教育交流合作,吸引境外人员来华接受中医药教育培训、文化体验。推动中医药服务走出去,开展中医药海外文化传播,提升中医药国际影响力。
(九)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
1.实施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落实国家关于中医医疗机构、特色人才、临床疗效、科研成果等相关考核评价政策。实施体现中医药特点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常态化推进三级和二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评价体系,强化中医思维与临床能力考核。优化中医临床疗效评价机制和中医药科研评价体系,完善有利于中医药创新的激励政策。
2.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服务特点,建立以临床价值和技术劳务价值为主要依据的中医医疗服务卫生技术评估体系,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合理确定付费标准。按程序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有地方炮制标准的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制剂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支持保险公司、中医药机构合作开展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
3.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优化中药临床证据体系,完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备案管理。持续推进古代经典名方目录制定发布,加快收载方剂的关键信息考证。
(十)加快推进中医药信息化与法治化发展
1.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省级中医药数据中心建设,优化升级基层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实现与吉林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推进远程医疗服务,利用信息技术,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提高医疗服务供给与需求匹配度。进一步推进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健全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推进医疗机构信息化标准实施。
2.加强中医药法治化建设。开展全省中医药行业 “八五”普法工作,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吉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的宣传贯彻落实,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继续开展标准化项目研究。健全中医药监督长效机制,推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机构设立独立的中医药监督科室,或指定专人负责中医药监督工作。充实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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