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加快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江西)和中医药强省建设,依据《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国办发〔2023〕3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中医药强省和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江西)建设,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二)建设目标。到2025年,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中医药特色人才体系更加完备,现代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模式基本形成,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江西)建设迈出新步伐。
二、中医医疗服务高地建设工程
以中医医疗服务高地建设为引领,打造以省级中医院为龙头、市级中医院为支撑、县级中医院为基础、基层中医馆为网底的服务体系,推动中医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
(一)全力打造中医医疗服务新标杆。支持江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做优做强,到2025年,打造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1个,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60项。加快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江西医院建设,通过3-5年努力,建设4-6个国家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建成2-3个国家和省部级科研平台,全力打造“立足革命老区、辐射中部地区”的中医医院新标杆,实现患者外转率明显下降。
(二)全面加强市级中医医院内涵建设。支持萍乡、新余、赣州、宜春、吉安、抚州等地异地新建、改扩建市级中医医院,实现设区市三级中医医院全覆盖。支持南昌市洪都中医院、九江市中医院打造示范性中医医院,加快景德镇市、萍乡市、赣州市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建设。强化市级中医医院区域辐射作用,到2025年,市级公立中医医院与辖区内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签订医联体合作协议单位达50%以上。
(三)全面提升县级中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建设30个左右国家中医优势专科、100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推进县级中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建设,全省公立中医医院在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排名实现进位赶超。到2025年,全部县级中医医院达到《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90%以上的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
(四)持续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基层中医馆建设,到2025年,所有中医馆接入健康信息平台。加强中医药人员配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超过25%,100%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务人员。推动基层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加快中医药服务智慧化进程。深入开展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推广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中医药领域的应用,探索远程诊断、智慧医疗、个体化治疗等健康服务新模式。到2025年,全省二级和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达到4级以上,智慧服务平均级别达到2级以上和3级以上,智慧管理平均级别达到1级和2级。开展智慧中药煎药平台、配送平台建设,探索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处方一件事”改革。
三、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大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
(一)加快构建中医药治未病体系。在所有公立中医医院及有条件的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设立治未病服务(指导)中心。建设一批县级中医康复中心,到2025年,7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在适宜人群中推广不少于30项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不少于20项中医康复方案。鼓励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康复诊室和康复治疗区,建设一批治未病智慧社区、智慧乡村、智慧家庭。
(二)积极提升中医药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力争每个设区市建设1个省级中医疫病防治基地,组建1支中医药疫病防治应急队。三级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实现发热门诊全覆盖。健全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网络和协调机制,确保第一时间参与应急处置。
(三)着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建设,筹建一批老年中医药健康(治未病)中心,支持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建设医养联合体。到2025年,60%的二级以上县级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全省0-3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5%、75%。
(四)不断完善中西医协同模式。推进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项目,遴选建设50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谋划布局一批中西医协同攻关重大专项,形成20个左右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和专家共识。探索开展中西医“同病同效同价”试点,建立中医医疗服务占比与医保支付挂钩的正向激励机制。
四、中药材品质品牌建设工程
树牢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推广中药材规范种植,严格中药材质量监管,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切实提升赣产中药材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一)提升赣产中药材品质。围绕“赣十味”“赣食十味”等赣产道地中药材,推进规模化、规范化种植。重点依托赣中道地药材、赣东特色药材、环鄱阳湖药食同源药材三大药材产区,高标准建设赣产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到“十四五”末,建成中药材定制药园50个、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20个,新建道地药材良种繁育、野生及仿野生基地和生产基地100万亩。
(二)打造赣产中药材品牌。支持赣产中药材申报国家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国家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证。加大对“赣十味”“赣食十味”以及铜鼓黄精、德兴覆盆子、余干芡实、清江枳壳、樟树黄栀子等区域特色药材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提升品牌影响力。
(三)构建赣产中药材标准体系。加快制订江西省中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药配方颗粒省级标准。积极开展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到2025年,完成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5项,制定中药种植、加工生产技术等相关标准20项,中药饮片标准30项。
(四)强化中药材质量监管。开展中药材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强化中药材质量监测。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重点中药材种植、采收、加工、仓储、物流全程质量动态追溯。以宜春市为重点,建设以中药材为原料的产品来源可知、去向可追、质量可查、责任可究的质量动态追溯体系。
五、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程
积极在育品种、扶企业、壮集群、拓市场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江西中药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一)培育中药大品种。采用现代生物技术、先进制药工艺和制剂技术,对江西传统名优中成药大品种、独家品种进行二次开发。加强基于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制剂及经验方的开发,努力在新药研发方面取得新突破。对年销售过亿的中药大品种予以重点扶持,培育一批市场广泛认可的名中药。
(二)打造中药产业名企。加快中药龙头企业培育,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方式壮大企业规模。积极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到2025年,力争培育规模超百亿元中医药企业1-2家,超400亿元中医药企业1家。
(三)壮大中药产业集群。大力推进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樟树“中国药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形成优势中药工业区。统筹推进袁州医药产业集群、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医药产业集群、小蓝医药产业集群、章贡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峡江医药产业集群、永丰医药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实现产业链共建、共创、共享,促进产业集群能级提升。
六、中医药新兴业态促进工程
着力推动中医药向康养旅游等领域跨界延伸,加快构建“中医药+”融合发展新格局,打造中医药产业新增长点。
(一)持续发展中医药康养旅游。加快上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庐山杏林文化产业园、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区中医药康养中心项目建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发更多中医药旅游线路及产品,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中医药康养旅游胜地。到2025年,新增25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
(二)创新发展中药特色健康产品。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发展食养产品、中药功能食品、特殊功效化妆品、药酒等大健康产品。鼓励企业以中医理论为指导,研制适于家庭的健康检测或功能康复产品,逐步向医疗保健、康养日化、食品香料等领域拓展。进一步提升艾草种植生产供应能力,丰富热敏灸相关产品,加强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促进热敏灸全产业链融合发展。
(三)加快发展中医药商贸物流。依托樟树中药材交易市场,加强中医药商贸物流网络体系建设。培育一批现代化中药材仓储物流中心、大宗商品物流基地和线上线下交易中心。利用南昌、九江、赣州等地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契机,推动中医药物流企业加快发展。到2025年,力争全省中医药流通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亿元。
(四)加快数字化交易平台建设。推动中药(材)产业数字化平台发展,打造立足江西、服务全国、辐射全球的药材交易网络。加强与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引导中药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发展直播带货、产地直供直销等新模式,实现主要赣产药材电子商务交易份额超过三分之一。
七、中医药人才科技提振工程
持续推进中医药人才培养“杏林计划”,构建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湛的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
(一)积极引育高层次人才。实施中医药领军人才项目,力争到2025年,中医药首席科学家、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等各类领军人才总量突破50名。实施中医药青年拔尖人才培养行动,力争到2025年,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中医(西学中)优秀人才、青年岐黄学者等各类国家级青年拔尖人才达到70名左右。实施中医药骨干人才培育行动,加强“西学中”、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中医药创新等骨干人才培养。
(二)持续强化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配备的支持力度,积极推广“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和人员编制统一调配、流动制度。合理增加本、专科层次中医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数量。结合基层中医馆建设需求,培养1200名左右中医馆骨干人才。
(三)加快搭建人才培养平台。加快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并以中医院校附属医院为主体,建设一批中医临床教学培训中心、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实践技能考核基地。持续推进各级各类中医药传承工作室建设,严格管理考评。
(四)持续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中国(南昌)中医药科创城建设,建设一批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科技协同创新体、技术创新中心。支持优势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加大合作力度。推进中药固体制剂制造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经典名方现代中药创制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发挥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健康产业研究所、赣江中药创新中心、赣南创新与转化医学研究院等研发机构作用。
(五)强化中医药科技创新。推广运用“揭榜挂帅”方式,深化中药方剂关键物质基础研究,力争在中药药效物质提纯、中药装备制造等关键技术研发方面取得突破。支持抚州市建设临方炮制工作室,加快旴江医学特色院内制剂成果转化,力争到2025年开发运用1-2个经典名方。
八、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
深入挖掘和传承江西中医药文化精髓,推动中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产生活、贯穿国民教育始终,促进中医药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一)传承中医药文化精髓。深入挖掘“樟帮”“建昌帮”传统炮制工艺和旴江医学、杏林文化,开展中医药学术和文化传承。加强对当代名老中医经验、老药工技术和民间验方、秘方、技法收集整理,推进中医药活态传承。
(二)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播阵地。建设一批高质量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文化体验馆、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推动中医药科普工作站(室)建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的中医药主题文化园,促进中医药文化融入群众生产生活。推进中医药特色街区建设,打造中医药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街区。
(三)强化中医药文化传播。支持中医药图书、宣传片、动漫作品创作,拓展中医药文化传播渠道,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提高群众中医药健康保健意识。
(四)建设中医药开放发展平台。以举办上合组织传统医学论坛为契机,深化与上海合作组织国家传统医学文化交流互鉴。持续推动中医药海外中心建设,深化与保加利亚、葡萄牙、突尼斯等国的中医药合作,建设一批中医药中心或热敏灸分院。加强与海外高水平院校合作,共同推进中医药国际教育。
九、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江西)建设工程
深入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江西)建设,以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区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提升全省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健全中医药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江西)建设的协调推进机制,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中医药管理体系,明确中医药主管部门,合理配置人员。
(二)加强中医药发展投入保障。强化各级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政策。实施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升级工程,发挥资本市场在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促进中医药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的作用。
(三)强化医保政策支持。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纳入新增价格项目。支持开展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中医药主管部门确定临床路径和推荐中医优势病种的基础上,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将更多的中医适宜技术等服务项目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四)改革中医药评价激励机制。完善中医医院特色评价机制,改革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体系,推动中医药人才职称晋升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设置并适当提高比例。优化中医药科技创新成果评价机制,构建有利于中医药科技创新发展的评价体系,落实“科技+中医药”联合立项机制。
十、保障措施
(一)落实项目实施。加强统筹协调,整体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将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纳入重点工作范畴,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程落地落实。
(二)加强动态评估。省中医药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各地各部门重大工程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三)注重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中医药振兴发展成效,总结提炼中医药发展典型经验,讲好江西中医药故事,不断提升群众对中医药的认可度,营造江西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